新疆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11号文)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4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持续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疆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11号文)

发布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邢顺峰介绍,高校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科研人员是科技创新的重要队伍。山东的普通高等学校有153所,其中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14.8万人,近年来在推动科技研发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方面充分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已经成为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重要策源地。

新疆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11号文)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据统计,2021年,山东省高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数超8.3万项,同比增长16.3%;获科研经费160亿元,同比增长14.3%;签订技术转让合同1500余项、合同金额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1.2%、12.5%;授权专利1900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9200余项,实用新型专利8800余项,同比分别增长26.2%、31.9%、15.7%。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山东省高校获得2020年度国家科技奖数量占全省获奖总数的72.7%。

邢顺峰表示,《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赋予了高校和科研人员更大财政经费使用自主权。省教育厅将督促指导高校尽快修订完善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科研松绑,凡是与《实施意见》不一致的地方都要改过来,彻底解决因科研经费使用而影响科研积极性的“痛点、难点、堵点”,让经费更好地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

新疆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11号文)

省教育厅将督促指导高校优化科研经费预决算管理,改进财务报销流程和方式,并通过设置固定岗位、在校学生勤工助学、第三方服务等多种形式为每个科研项目配上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让科研人员专心做科研,不再“围着经费转”,告别“科研经费烦恼”。

邢顺峰介绍,接下来省教育厅将对高校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提供科技咨询等取得的科研收入实行财政资金配比,与经费拨款挂钩,从更深层次激励高校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组织动员广大科研人员,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闪电新闻记者 张聪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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